外籍员工的社会保险:雇主应注意什么?
雇用外国员工的雇主的 SGK 义务:谁是参保人、申报期限、工资一致性、从境外派遣的员工、家庭成员的医疗保险、离职以及常见错误。
雇用外国员工与雇用土耳其员工有两点不同:首先需要工作许可,然后根据该许可办理参保申报。保险费率和工资计算相同;区别在于期限和文件相互关联。本文从雇主须做的事情的角度讨论这一问题。关于员工在哪个国家参保这一问题的总体框架:在土耳其工作的外国人的社会保障。
谁是参保人?
根据第 5510 号法律 第 4 条,以劳动合同受雇于土耳其雇主的外国人,与土耳其员工一样属于 4/a 类参保人。对于与土耳其签有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的公民,首先要看该协定的规定。
以下两类人员在土耳其不视为参保人(第 6 条):
- 由境外机构派到土耳其完成某项工作、并证明其在境外参保的人员。来自无协定国家的,这一期限最长为 3 个月;协定国家的期限按协定确定。
- 居住在境外、在土耳其独立工作并适用其本国社会保障法规的人员。
没有证明的,员工自第一天起即在土耳其参保,保险费自该日起产生。
申报期限
| 事项 | 期限 |
|---|---|
| 工作许可申请 | 开始工作之前;没有许可不得雇用 |
| SGK 入职申报 | 自工作许可开始之日起(许可文件较晚送达雇主的,自送达之日起)30 天内 |
| 月度保险费和服务申报 | 每月通过预扣税及社保申报表申报 |
| 离职申报 | 自离职之日起 10 天内 |
| 工作许可到期或离职的外国人 | 雇主在国际劳动力法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
申报需要员工的外国人身份号码(以 99 开头);不能用护照号码办理 SGK 登记。首次来土耳其的员工,该号码随工作许可一并生成。关于入职申报的一般信息:入职申报。
工资一致性
工作许可申请中申报的工资不得低于按职业规定的最低工资倍数:雇用外国员工的成本。向 SGK 申报的缴费基数也应与该工资一致。在许可申请中填报高工资而向 SGK 申报最低工资,会在 SGK 和工作许可检查中都引发问题,并使许可延期更加困难。
工资以外币约定的,在工资单中折算为土耳其里拉申报;因汇率变化而逐月变动的金额,不应低于许可申请中的工资。
从境外派遣的员工
境外公司的员工临时派到土耳其工作的:
- 检查员工的国籍国是否与土耳其签有社会保障协定。
- 签有协定的,在开始工作前索取由员工本国机构出具的派遣证明,并提交给 SGK。
- 将证明上的期限记入日程;延期须经两国机构同意。
- 没有协定的,不参保工作最长 3 个月;超过期限的,必须在土耳其参保。
- 员工已转入土耳其公司的工资单和管理体系的,不再视为"派遣员工"。
即使取得了证明,工作许可要求仍然另行适用;社会保障方面的豁免不等于工作许可方面的豁免。
家庭成员与医疗保险
属于 4/a 类参保人的外国员工在土耳其居住的配偶和子女,可以作为被扶养人享受全民医疗保险。家庭成员须在本国未参保,并持有土耳其居留许可。对于不工作、也未登记为任何人的被扶养人的持居留许可外国人,在土耳其居住满一年以后,另行涉及全民医疗保险问题(第 60 条)。
失业保险与激励措施
属于 4/a 类参保人的外国员工也要扣缴失业保险费(第 4447 号法律)。保险费激励措施各有其条件;部分支持只针对土耳其公民或特定群体。对外国员工适用激励措施之前,请检查相关条款的适用范围。
离职
- 工作许可到期且未延期的,不得再雇用该员工;须提交离职申报。
- 离职代码和工龄补偿金规则与土耳其员工相同:SGK 离职代码。
- 更换雇主时,须为新雇主重新取得工作许可;原许可在新雇主处无效。
常见错误
- 工作许可获批前让员工上岗。这既会导致工作许可法规(第 6735 号法律 第 23 条)规定的处罚,也会导致 SGK 的非登记雇用罚款。
- 不跟踪派遣证明的期限,期限届满后也不开始参保。
- 许可申请中的工资与向 SGK 申报的工资之间存在差异。
- 将外国股东或经理作为受薪员工申报,或根本不申报:公司股东的 SGK 身份。
- 以工资由境外母公司支付为由,不在土耳其申报。
雇主检查清单
- 工作许可及其开始日期
- 外国人身份号码
- 社会保障协定和派遣证明(如有)及其期限
- 许可申请中的工资和将向 SGK 申报的缴费基数
- 30 天的入职申报期限
- 家庭成员的被扶养人登记
- 许可到期日和延期日程
雇用外国员工的全部步骤:为外国公司提供的雇佣 · 工作许可标准
法律依据: 第 5510 号社会保险和全民医疗保险法 第 4、6、8、60 条;第 6735 号国际劳动力法;第 4447 号失业保险法;土耳其缔结的双边社会保障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