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耳其工作的外国人的社会保障
外国员工的 SGK 登记、社会保障协定与临时派遣证明、避免在两国缴纳保险费的做法、外国管理人员以及雇主检查清单。
外国人在土耳其公司开始工作时,会同时面对两个问题:有没有工作许可?在哪个国家参保?工作许可是另一套程序:工作许可标准。本文讨论参保问题。
原则:在土耳其工作就在土耳其参保
以劳动合同为土耳其雇主工作的外国人,原则上视为 4/a 类参保人。入职申报须在员工开始工作前提交给 SGK;保险费率、缴费基数上下限和个人所得税与土耳其员工相同:入职申报 · 雇用外国员工的成本
工资以外币约定或由境外母公司支付,都不改变这一原则。土耳其雇主须将工资折算为土耳其里拉后申报。
例外:签有社会保障协定的国家
土耳其已与许多国家签订双边社会保障协定。其中大多数协定允许:一国雇主将员工临时派往另一国时,员工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参加本国的制度。这样,同一名员工就不必在两国缴纳保险费。
| 临时派遣的员工 | 在土耳其聘用的员工 | |
|---|---|---|
| 劳动合同 | 与境外雇主的合同继续 | 与土耳其雇主签订 |
| 参保地 | 协定期限内在本国 | 土耳其(4/a) |
| 所需文件 | 本国机构出具的派遣证明 | — |
| 期限 | 因协定而异;延期须经两国机构同意 | 不限 |
派遣证明向员工本国的社会保障机构申领,并提交给土耳其 SGK 省局。没有该证明,员工也必须在土耳其参保。
签有协定的国家的最新名单及各协定的期限在 SGK 网站上公布。协定的覆盖范围因国家而异,请查阅相关协定,确认涵盖哪些险种(养老、医疗、工伤)。
来自无协定国家的人员
没有协定时,在土耳其工作的外国人原则上在土耳其参保;如果其本国保险也继续,就可能在两国都缴纳保险费。这种情况下,应在开始工作前同时研究两国的规则;某些特殊情况可以向 SGK 咨询。
外国股东与管理人员
作为公司股东的外国人如何参保,取决于公司类型和其职务,以适用于土耳其股东的规则为准:公司股东的 SGK 身份。非股东的受薪外国经理属于 4/a 类。由于股东是否居住在土耳其等因素可能改变结论,请在开始工作前向 SGK 省局确认。
养老金与退还
在土耳其缴过保险费的外国人回国时,如有协定,两国的参保期可合并计算养老金资格;如无协定,这些期间只在土耳其制度内计算。因此应保存已缴保险费的参保记录(e-Devlet)。
雇主检查清单
- 工作许可获批前不要让员工上岗。
- 查看员工的国籍和合同:是临时派遣,还是在土耳其聘用?
- 如为临时派遣,在开始工作前取得派遣证明并跟踪其期限。
- 如在土耳其聘用,在开始工作前提交入职申报。
- 在证明到期前安排延期申请;期限届满后,员工须在土耳其参保。
法律依据: 第 5510 号社会保险和全民医疗保险法 第 4 条;第 6735 号国际劳动力法;土耳其缔结的双边社会保障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