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与居民身份证明
Türkiye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运作方式、居民身份证明的作用、向境外付款的预扣税、在 Türkiye 取得居民身份证明、境外已纳税款抵免、常设机构概念及实务步骤。
当一家土耳其公司向德国顾问支付费用,或住在 Türkiye 的人从其英国公司取得股息时,两国都可能对同一笔所得主张征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T)**决定在这些情况下哪个国家可以征收多少税。
协定如何运作?
Türkiye 已与许多国家签订并生效了协定。协定通常以经合组织范本为基础,按所得类型规定规则:
| 所得类型 | 协定的一般处理 |
|---|---|
| 营业利润 | 仅在公司居民国征税;在另一国设有常设机构的,归属于该机构的利润可在该国征税 |
| 股息 | 来源国也可征税,但税率受协定限制 |
| 利息 | 来源国的税款以协定税率为限 |
| 特许权使用费 | 来源国的税款以协定税率为限 |
| 独立个人劳务 | 通常在本人居民国征税;有固定基地或停留达到一定期限的,也可在另一国征税 |
| 受雇所得 | 工作地国可以征税;有 183 天规则等例外 |
| 不动产所得 | 可在不动产所在国征税 |
协定条款优先于土耳其国内法适用;但协定不会产生税负,只会限制税负。
向境外付款时
Türkiye 的公司向境外人员支付费用、许可费、利息或股息时,依土耳其法律进行预扣。要适用较低的协定税率或不预扣:
- 取得收款人从其本国主管机关获得的居民身份证明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并附土耳其语译文。
- 证明须对付款所在的日历年有效;每年须更新。
- 证明存放在土耳其公司的档案中,检查时出示。
没有证明的,适用土耳其法律规定的税率;事后取得证明的,可以申请退还多预扣的税款。
向境外平台支付的广告费等特殊情况:境外广告发票 · 境外广告预扣税
此外,如果服务在 Türkiye 使用,须申报反向征收增值税;这与 DTT 无关。
在 Türkiye 取得居民身份证明
Türkiye 的居民公司或个人可以向土耳其税务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明,以降低另一国对境外所得的预扣税。通过税务局的在线服务或纳税人登记的税务所申请。另一国也可能要求由土耳其税务机关认证其本国表格。
境外已纳税款抵免
无限纳税义务人在境外取得并在 Türkiye 申报的所得,其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可在一定条件下抵免,以该所得对应的土耳其税款为限。境外已纳税款须有凭证。
常设机构风险
外国公司在 Türkiye 有固定场所、代理人或长期项目的,可能被视为在 Türkiye 构成常设机构。此时归属于该机构的利润在 Türkiye 征税。土耳其公司在境外的活动也存在同样的风险:派员工出国工作
实务步骤
- 与另一国是否有协定,是否已生效?
- 按协定属于哪类所得?
- 是否已取得居民身份证明,对该年度是否有效?
- 预扣税率是否正确适用并在预扣税申报中申报?预扣税计算器
- 是否需要反向征收增值税?
我们的国际税务服务:双重征税
法律依据: 第 193 号个人所得税法 第 94 条和第 123 条;第 5520 号企业所得税法 第 30 条和第 33 条;双边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宪法第 9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