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工作:合同、费用、数据安全和职业健康与安全
根据劳动法和远程工作条例:远程工作合同、必备内容、返回工作场所、费用和餐补、个人数据保护、职业健康与安全、在国外工作以及核对清单。
随疫情普及的远程工作,在许多企业已成为常态。但说一句“你可以在家工作”在法律上是不够的。远程工作是劳动法定义、由条例细化规定的一种工作形式。
定义
远程工作是指员工在雇主建立的工作组织内,在家中或在工作场所以外借助技术通信工具完成工作的劳动关系。可以是全职远程工作,也可以是每周有几天在工作场所的混合模式。
合同应包括什么?
远程工作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至少应包括:
| 项目 | 内容 |
|---|---|
| 岗位描述 | 工作内容及完成方式 |
| 时间和地点 | 工作时间、工作时段、工作地点 |
| 报酬 | 报酬及支付方式 |
| 设备 | 雇主提供的工具和设备及其保护义务 |
| 费用 | 是否以及如何承担电费、网费和电话费等费用 |
| 沟通 | 与雇主沟通的方式和时间 |
| 数据安全 | 保护个人数据和公司数据的规则 |
| 返回 | 返回工作场所的条件 |
您可以使用我们的现成范本:远程工作协议
转为远程和返回
- 在职员工经双方协商一致转为远程工作。员工的申请由雇主考虑;雇主没有义务接受。
- 工作场所全部或部分出现不可抗拒的原因(如疫情或自然灾害)时,转为远程工作无需员工同意。
- 返回工作场所的条件应在合同中规定;对于构成重大变更的返回要求,可能需要员工的书面同意。
平等待遇
远程工作员工在报酬、福利、培训、晋升和社会权利方面,不得与工作场所的同类员工区别对待。但因工作性质产生的差异(例如工作场所提供的餐食无法在家中提供)可以有正当理由。此时可以考虑餐卡等替代方案:餐补免税
费用与税务
雇主为远程工作员工承担的网费、电费或设备费用,因凭证方式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税务和 SGK 后果。固定的“居家办公补贴”通常具有工资性质。关于正确的安排:附加福利
个人数据与保密
- 雇主就数据保护和共享规则告知远程工作员工,并提供必要的培训。
- 员工必须遵守雇主制定的规则。
- 监控员工电脑等做法必须符合 KVKK 规定的透明和相称原则:员工 KVKK 告知书
职业健康与安全
雇主根据远程工作员工的工作性质,就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告知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并确保健康监护。雇主为设备安全采取必要措施。在远程工作中,工伤概念适用于在工作期间并与工作有关而发生的事件:职业健康与安全义务
在国外远程工作
长期在国外工作的员工,可能根据该国的税收、社会保障和工作许可规则产生单独的后果,并可能增加公司在国外构成常设机构的风险。在批准此类申请之前,我们一起评估情况:派往国外的员工
核对清单
- 远程工作是否已签订书面合同?
- 设备是否凭记录交付?设备领用记录
- 是否已制定费用政策?
- 是否已告知数据安全规则并进行培训?
- 是否已提供职业健康与安全信息?
- 是否已确定工作时间和可联系时间?
法律依据: 第 4857 号劳动法 第 14 条;远程工作条例(官方公报 10.03.2021);第 6698 号个人数据保护法;第 6331 号职业健康与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