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小企业义务一览
第 6331 号法律规定的雇主职业健康安全义务:危险等级、职业安全专家和职业医生、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员工培训、健康监护、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工伤事故申报以及按危险等级划分的间隔表。
职业健康安全并不只是工厂或工地的事。一家会计事务所、一家咖啡馆和一家只有一名员工的电商公司,都属于第 6331 号法律的适用范围。但义务重复的频率取决于工作场所的危险等级。
首先确定您的危险等级
危险等级由工作场所在 SGK 登记的 NACE 活动代码确定:低危险、危险或高度危险。例如,办公服务通常为低危险,餐馆和许多制造业为危险,建筑业和采矿业为高度危险。核查您的活动代码:选择 NACE 代码
按危险等级划分的义务
| 义务 | 低危险 | 危险 | 高度危险 |
|---|---|---|---|
| 风险评估更新(最迟) | 每 6 年 | 每 4 年 | 每 2 年 |
| 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至少) | 每 3 年,8 小时 | 每 2 年,12 小时 | 每年,16 小时 |
| 定期健康检查 | 每 5 年 | 每 3 年 | 每年 |
| 应急预案更新 | 每 6 年 | 每 4 年 | 每 2 年 |
工作场所发生重大变化(新机器、新部门、工伤事故)时,无需等待期限即须更新风险评估。每名新员工在开始工作前接受基础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职业健康安全专业人员
- 原则上,每个雇主都须指定一名职业安全专家和一名职业医生。这项服务可从联合职业健康安全单位(OSGB)购买。
- 工作时间根据员工人数和危险等级确定。
- 在员工少于 10 人的低危险工作场所,雇主或雇主代表在接受必要培训后可自行承担职业安全专家的职责。在一定条件下,其他小型工作场所也可以这样做。
其他基本义务
- 应急预案和演练;指定消防、急救和疏散小组。
- 员工代表: 根据员工人数指定一名或多名员工代表。
- 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 在员工 50 人及以上且从事超过六个月工作的工作场所设立。
- 个人防护装备: 免费提供与风险相适应的装备并监督其使用。
- 入职前体检: 员工在开始工作前接受健康检查;从事危险和高度危险工作的,须取得适岗报告。
- 记录: 保存培训出勤证明、风险评估、检查发现和建议簿以及体检报告。
发生工伤事故时
- 立即对受伤员工进行急救,并送往医疗机构。
- 在事故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工伤事故申报向 SGK 申报。
- 调查事故原因,更新并记录风险评估。
- 对未按时申报的事故处以行政罚款,SGK 的支出可能向雇主追偿。
未申报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后果最为严重:非正规用工的成本
处罚
每违反一项法律规定的义务,都须单独处以行政罚款;某些违规行为在持续期间按月重复处罚。存在生命危险的,可对工作场所下达停工令。罚款金额每年按重估率提高。
起步核对清单
- 是否已确定工作场所的危险等级?
- 是否已指定职业安全专家和职业医生(或与 OSGB 签订合同)?
- 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是否已准备好?
- 员工开始工作前是否已接受职业健康安全培训?
- 是否已进行入职前体检?
- 是否已指定员工代表?
员工超过 50 人的工作场所还负有雇用残疾人的义务:残疾员工配额
法律依据: 第 6331 号职业健康安全法;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估条例;员工职业健康安全培训程序和原则条例;第 5510 号法律 第 13 和 14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