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休息和综合计算工时
劳动法规定的每周和每日工作时间、休息、每周休息日、夜班、综合计算工时及其周期、视为工作时间的时间;排班示例。
设计良好的工作安排既能降低加班成本,也能降低检查风险。本文以简短的章节和排班示例概述法律框架。
基本限额
| 事项 | 规则 |
|---|---|
| 每周工作时间 | 最多 45 小时 |
| 每日工作时间 | 最多 11 小时 |
| 夜间工作(20:00–06:00) | 最多 7.5 小时 |
| 每周休息 | 每七天期间至少连续 24 小时 |
除另有约定外,45 小时在一周的工作日之间平均分配。
休息
| 每日工作时间 | 休息(最低) |
|---|---|
| 4 小时及以下 | 15 分钟 |
| 超过 4 小时,至 7.5 小时 | 30 分钟 |
| 超过 7.5 小时 | 1 小时 |
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根据工作场所惯例和工作需要在工作日的合理时间给予;可以分段。
综合计算工时
经双方同意,每周 45 小时可以在一周各天之间以不同方式分配,某些周可以超过 45 小时。条件:
- 每日工作不得超过 11 小时。
- 在两个月的综合计算期内,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5 小时。
- 通过集体协议,综合计算期可延长至四个月,旅游业可延长至六个月。
示例:两个月(8 周)的综合计算
| 周 | 工作小时 |
|---|---|
| 第 1 周 | 52 |
| 第 2 周 | 50 |
| 第 3 周 | 48 |
| 第 4 周 | 45 |
| 第 5 周 | 42 |
| 第 6 周 | 40 |
| 第 7 周 | 40 |
| 第 8 周 | 43 |
| 平均 | 45 |
在此安排中,第一周的 52 小时不算加班,因为八周平均不超过 45 小时。超过平均的,超出部分按加班支付:加班工资
我们建议将综合计算工时写入劳动合同或单独的书面协议,并记录周期的起止日期和每周计划。
视为工作时间的时间
有些时间即使没有实际工作也算作工作时间。例如:
- 矿山井下的行程时间,
- 雇主派员工到其他地方工作时的路途时间,
- 员工在工作场所听候雇主安排的等待时间,
- 雇主以集体交通将员工从工作场所运送到其他地点的时间,
- 给予哺乳期女员工哺乳孩子的时间:产假、哺乳假和陪产假
夜班与轮班
- 夜间工作不得超过 7.5 小时;在旅游、私人保安和医疗服务业,经员工同意可以超过。
- 夜班和白班员工最迟每两周轮换一次。
- 夜间工作的员工须在开始夜班前及定期接受体检。
保存记录
须为工作时间保存考勤表或电子出入记录。在加班和综合计算工时争议中,雇主的记录具有决定性。计算工作日:工作日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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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第 4857 号劳动法 第 63、66、68、69 和 76 条;劳动法下的工作时间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