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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假天数

按工龄和年龄计算法定年假、下一个应享日期以及未休年假的价值。

计算方法

**应享天数:**1–5 年(含)14 天,5–15 年 20 天,15 年及以上 26 天。合同可增加但不得减少。满一年后开始享有年假。

**未休年假:**在劳动关系结束时按最后税前工资支付(日工资 = 月工资 ÷ 30)。合并计算:遣散费、预告与年假。

法律依据:第 4857 号劳动法第 53–60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