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个截止日: 10/26 · 反向征收增值税(KDV-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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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时工作津贴

根据平均税前收入估算短时工作津贴,并计入法定上限和印花税。

计算方法

**公式:**日津贴 = 过去 12 个月计缴社保的平均日收入的 60%。月度金额不得超过税前最低工资的 150%(49,545 TL)。

**条件:**开始日前连续工作 60 天,且过去 3 年至少缴纳 450 天失业保险。由雇主申请、İŞKUR 批准;最长 3 个月。

法律依据:第 4447 号法律附加第 2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