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类型:什么情况用哪种?
无固定期限和固定期限、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随叫随到、试用期、远程和团队合同;书面形式、连续订立的禁止以及选择合适合同的决策表。
劳动法根据雇主的需要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选对类型,会让解除合同、赔偿和社会保险申报等后续各步骤更加顺利。选错类型,往往在劳动法院以合同被认定为另一种类型告终。
决策表
| 您的需要 | 合适的合同 |
|---|---|
| 长期岗位 | 无固定期限、全日制 |
| 特定项目、季节性工作、临时顶替休假员工 | 固定期限(有客观理由) |
| 每周特定几天或每天的一部分时间 | 非全日制 |
| 工作需要时才叫来的员工 | 随叫随到工作 |
| 经常在家或在工作场所以外工作 | 远程工作 |
| 需要了解新员工 | 在任何类型中加入试用期条款 |
无固定期限合同
这是没有终止日期的合同,也是一般原则。缺少订立固定期限合同所需的客观理由的,无论合同名称如何,均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就业保障、预告期和工龄补偿金完全适用于这类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
只能基于客观条件订立:
- 存在有固定期限的工作(如为期六个月的项目),
- 完成特定工作,
- 发生特定事件(如休产假员工返岗)。
禁止连续订立: 除非有实质理由,固定期限合同不得连续订立一次以上。否则,合同自始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固定期限合同在期满时自动终止;因此不产生预告期补偿。但根据最高上诉法院的一贯判例,期限至少一年的固定期限合同期满终止时,须支付工龄补偿金。模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非全日制和随叫随到工作
与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可比全日制员工三分之二的员工订立。工资和可分割的权利按工作时间比例计算;SGK 申报按小时进行。详情:非全日制工作
远程工作
指员工在雇主建立的工作组织内,使用技术通信工具在家或在工作场所以外完成工作。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远程工作 · 远程工作协议
试用期
这不是单独的合同类型,而是加入合同的条款:试用期
形式要求
- 期限一年及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 未订立书面合同的,雇主须最迟在两个月内提供书面文件,载明员工的一般和特殊工作条件、每日或每周工作时间、工资及津贴、工资支付周期、固定期限合同的期限以及解除条件。
- 在实践中,我们建议所有劳动合同都以书面形式订立,无论其类型。发生纠纷时,书面合同是最有力的证据。
合同中应写明的内容
- 双方的身份和地址、开始工作日期,
- 岗位说明和工作地点,
- 工资(明确是税前还是税后)、支付日期和福利:附加福利
- 工作时间、是否综合计算以及加班同意: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
- 试用期、保密和可能的竞业限制条款,
- 关于个人数据处理的隐私声明:员工 KVKK 隐私声明
我们的相关服务: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第 4857 号劳动法 第 8、9、11、12、13、14 和 1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