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实习生和学徒:报酬、保险和国家补助
职业高中和 MESEM 学生、高等教育必修实习以及自愿实习生的报酬、保险费、国家补助、税收豁免和雇主义务。
在日常用语中,“实习生”一词描述了三种不同的情况。法规对它们加以区分;报酬、保险和国家补助各不相同。
三种不同的情况
| 职业教育学生(职业高中、MESEM) | 高等教育必修实习 | 自愿实习生 | |
|---|---|---|---|
| 依据 | 第 3308 号职业教育法 | 第 3308 号法律第 25 条 | 劳动法(劳动合同) |
| 合同 | 学校与企业之间 | 学校、学生和企业 | 雇主与学生之间 |
| 报酬 | 法定最低比例 | 法定最低比例 | 自由约定;适用最低工资规则 |
| 保险费 | 由学校缴纳(工伤和职业病、全民医疗保险) | 由学校缴纳(工伤和职业病) | 由雇主缴纳,与普通员工相同 |
| 入职申报 | 由学校提交 | 由学校提交 | 由雇主提交 |
| 所得税和印花税 | 免征 | 免征 | 与普通工资相同 |
| 国家补助 | 有 | 有 | 无 |
报酬
根据第 3308 号法律,在企业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和进行必修实习的高等教育学生,所获报酬不得低于税后最低工资的一定比例:
- 在员工 20 人及以上的企业,为税后最低工资的 30%,
- 在员工不足 20 人的企业,为法律规定的较低比例(15%);曾有一些时期该比例通过临时条款被提高。
我们建议在学年开始时与学校确认应付的比例。2026 年税后最低工资为 28,075.50 TL:最低工资
国家补助
您支付的部分报酬由失业保险基金返还给企业:
- 员工不足 20 人的企业,返还所付最低金额的三分之二,
- 员工 20 人及以上的企业,返还三分之一。
要获得补助,报酬必须转入学生的银行账户,且学校须按时完成申报。补助按法律规定的最低报酬计算;多付并不会增加补助。
自愿实习生:最常见的错误
学校未作要求、学生自愿进行的实习,属于基于劳动合同的工作。此时您必须像普通员工一样为学生办理入职申报,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报酬并缴纳保险费。以“实习生”名义不申报用工,属于未申报用工:未申报用工的代价
企业的其他义务
- 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 学生也被视为在工作场所工作;第一天即进行职业健康与安全培训:职业健康与安全
- 师傅培训员: 提供职业教育的企业必须配备负责培训的师傅培训员或培训人员。
- 工作时间: 学生的工作时间根据其年龄受劳动法及相关法规限制;禁止夜间工作。
- 文件: 保存合同、考勤表和工资单。
职业教育义务
雇用一定人数员工的企业依法有义务为职业教育学生提供技能培训。人数和范围由省职业教育委员会确定;如果您的企业属于该范围,可向省国民教育局咨询。
法律依据: 第 3308 号职业教育法 第 18、25 和 25/A 条;第 5510 号法律 第 5/b 和 87 条;第 4857 号劳动法 第 71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