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赞助和广告费用:扣除限额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中捐赠与援助、赞助支出和广告费用的扣除条件、比例限额、凭证和常见错误。
企业为回馈社会而发生的支出,在税法中分为三个不同类别:捐赠与援助、赞助和广告。每类适用不同的扣除规则,归类错误的支出可能成为不可扣除费用。
捐赠与援助
一般规则: 向一般预算和特别预算公共机构、省级特别行政机构、市政当局、村庄、经总统批准免税的基金会和公益协会以及科学研究机构作出的凭收据捐赠和援助,可在当年利润的 5% 以内扣除。在优先发展地区,比例为 10%。
可全额扣除的捐赠: 对某些捐赠,法律未规定比例限额。例如:
- 为学校、医疗设施、学生宿舍和托儿所等设施向公共机构的捐赠,
- 向从事食物银行活动的协会和基金会捐赠的食品、清洁用品、衣物和燃料,
- 向总统发起并通过 AFAD 开展的自然灾害援助活动的现金和实物捐赠。
条件
- 捐赠须给予法律列明的机构和组织。向个人或未获免税的基金会的捐赠不能扣除。
- 须为捐赠取得收据。
- 从捐赠当年的利润中扣除;亏损的公司不能将捐赠结转至下一年。
- 实物捐赠按成本或公平交易价值确定货物价值。
赞助
| 体育类型 | 可扣除金额 |
|---|---|
| 业余体育 | 支出的全部 |
| 职业体育 | 支出的 50% |
赞助支出包括依第 3289 号法律及相关法规向体育俱乐部、联合会和指定机构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支出。须以合同和收据或发票为凭证。
广告和推广费用
广告支出没有比例限额;只要与企业经营相关并有凭证,可全部计入费用。注意事项:
- 向境外平台支付的网络广告,需预扣 15% 并承担增值税义务:Meta 和 Google 广告发票
- 促销品属于广告费用;但所购物品中有部分未发给客户而供个人使用的,不认可为费用。
- 与社交媒体网红的协议,须单独评估凭证类型(发票、自由职业者收据或费用凭单)和预扣税。
- 以捐赠名义支付但获得了广告回报的款项,可能根据其性质被视为广告费用;应在合同中写明。
常见错误
- 未核实协会是否为公益协会就扣除对其的援助。
- 将对职业体育俱乐部的全部赞助计入费用。
- 捐赠收据开在经理名下而非公司名下。
- 试图在亏损年度扣除捐赠。
法律依据: 第 5520 号企业所得税法 第 10 条;第 193 号个人所得税法 第 89 条;第 3289 号青年与体育服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