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膨胀调整:谁需要做,2026 年情况如何?
税收程序法下通货膨胀调整的逻辑、2023 年和 2024 年的适用、第 7571 号法律引入的 2025–2027 年禁止以及重估选择。
通货膨胀使资产负债表上的历史成本无法与今天的货币相比。因此,2023 年之后,公司连续两年对税务资产负债表进行了通货膨胀调整。从 2025 年起,规则发生了变化。
什么是通货膨胀调整?
根据税收程序法增补第 298 条,当物价指数的涨幅超过一定门槛时,采用资产负债表记账的纳税人须对其财务报表进行通货膨胀调整。非货币性项目(固定资产、存货、权益项目)按指数更新;由此产生的差额记为以前年度损益或通货膨胀调整差额。
- 31.12.2023 的资产负债表已进行调整,影响计入以前年度损益。
- 2024 会计期间连同其预缴税期间均须调整。
2025–2027 年:不调整
2025 年 12 月 25 日官方公报公布的第 7571 号法律在税收程序法中增加了临时第 37 条。据此:
| 期间 | 通货膨胀调整 |
|---|---|
| 2025 会计期间(含预缴税期间) | 不进行 |
| 2026 会计期间(含预缴税期间) | 不进行 |
| 2027 会计期间(含预缴税期间) | 不进行 |
无论是否满足增补第 298 条的条件,该禁止均适用。采用特殊会计期间的,涵盖于 2026、2027 和 2028 年结束的期间。总统可将该期限最多延长三个会计期间。对于法律所列的某些纳税人群体,该规则可能产生不同后果;适用原则由财政部确定。
重估选择
按法律的表述,不进行通货膨胀调整的期间视为不满足调整条件的期间。此时,增补第 298 条 (Ç) 款规定的重估选择开始发挥作用:可折旧资产及其累计折旧可按公布的重估率更新。
商业资产负债表
该禁止涉及按税务法规保存的记录。在须经独立审计的公司按 TFRS 编制的财务报表中,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准则(TAS 29)另行评估;两套报表之间的差异在递延税计算中考虑。
对您公司意味着什么
- 在 2025、2026 和 2027 年的预缴税和企业所得税计算中不做调整分录。
- 截至 2024 年底调整后的金额是以后期间的期初价值。
- 可折旧资产较多的公司,应计算重估的税务影响。
- 对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影响:企业所得税申报
法律依据: 第 213 号税收程序法 增补第 298 条和临时第 37 条;第 7571 号法律(官方公报 25.12.2025,第 331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