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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转型 · 发布日期: 2026年9月20日 · 阅读约 1 分钟

何时必须开具发票、发票必须载明什么、罚款是多少?

发票起开金额、发票必须载明的信息、7 天期限、e-Fatura 还是 e-Arşiv,以及 2026 年不开具或不索取发票的罚款。

发票是就所售商品或所提供服务交给客户的最基本的税务凭证。规则简单,但罚款很重。

何时必须开具?

  • 一类和二类商人、自由职业者以及记账的农民之间,就商品和服务无论金额多少都须互相开具发票。
  • 向最终消费者销售时,超过 12,000 里拉须开具发票;低于该金额,收银小票或零售收据即可(客户要求时须开具发票)。
  • 发票须在交货或提供服务后 7 天内开具;e-Fatura 和 e-Arşiv 同样如此。未按时开具的发票视为未开具。

发票必须载明的信息

  • 日期、系列和顺序号
  • 开票人的姓名或商号、地址、税务局和税号
  • 客户的姓名或商号、地址、税务局和税号(消费者为土耳其身份证号)
  • 商品或服务的种类、数量、单价和金额
  • 增值税税率和税额;预扣税交易须载明预扣率和金额
  • 交货日期和送货单信息(发票兼送货单除外)

e-Fatura 还是 e-Arşiv?

买方是 e-Fatura 注册用户的,开具 e-Fatura;否则开具 e-Arşiv 发票。属于 e-Fatura 范围却开具纸质发票的,视为未开具发票。转换门槛:e-Fatura、e-Arşiv 和 e-Defter

罚款(2026 年)

行为 罚款
不开具、不索取或按不同金额开具 凭证上应载金额的 10%,最低 17,000 里拉(首次查获)
再次查获 最低 35,000 / 53,000 / 70,000 / 87,000 / 170,000 里拉
年度上限(按凭证类型) 17,000,000 里拉

罚款可分别对卖方(未开具)和买方(未索取)处以。行政罚款 · 税务罚款计算器

什么是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是报价单;在税务上不是发票,不计算增值税,也不入账。销售成交时,须在 7 天内开具正式发票。

作废和退货

  • e-Arşiv 发票交付后只能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作废;消费者提出异议的,通过异议程序处理。
  • 在 e-Fatura 商业场景中,买方可在 8 天内拒收;在基本场景中不能作废,须开具退货发票。
  • 退货时,由买方(如为增值税纳税人)开具退货发票。

来源: 第 213 号税收程序法 第 229–232、353 条;税收程序法第 509 号总公告(电子凭证);第 588 号公告(2026 年金额)。